聯系我們
![]() |
|||
![]() |

第一條 建筑業企業資質證書有效期屆滿,企業急需從事建筑施工活動的,應當于資質證書有效期屆滿3個月前,向原資質許可機關提出延續申請。
資質許可機關應當在建筑業企業資質證書有效期屆滿前做出是否準予延續的決定;逾期未作出決定,視為準予延續。
第二條 企業在建筑業企業資質證書有效期內名稱、地址、注冊資本、法定代表人等發生變更的,應當在工商部門辦理變更手續后1個月內辦理資質證書變更手續。
第三條 由國務院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頒發的建筑業企業資質證書的變更,企業應當向企業工商注冊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提出變更申請,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住房建設主管部門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2日內有關變更證明材料報國務院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由國務院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在2日內辦理變更手續。
前款規定以外的資質證書的變更,由企業工商注冊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或者設區的市人民政府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依法另行規定。變更結果應當在資質證書變更后15日內,報國務院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備案。
涉及公路、水運、水利、通信、鐵路、民航等方面的建筑業企業資質證書的變更,辦理變更手續的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應當將建筑業企業資質證書變更情況告知同級有關部門。
第三條 企業發生合作、分離、重組以及改制等事項,需承繼原建筑業企業資質的,應當申請重新核定建筑業企業資質等級。
第四條 企業需更換、遺失補辦建筑業企業資質證書的,應當持建筑業企業資質證書更換、遺失補辦申請等材料向資質許可機關申請辦理。資質許可機關應當在2個工作日內辦理完畢。
第五條 企業申請建筑業企業資質升級、資質增項,在申請之日起前一年至資質許可決定作出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資質許可機關不予批準其建筑業企業資質升級申請和增項申請;
⑴超越本企業資質等級或以其他企業的名義承攬工程,或允許企業或個人以本企業的名義承攬工程的;
⑵與建設單位或企業之間相互串通投標,或以行賄等不正當手段謀取中標的;
⑶未取得施工許可證擅自施工的;
⑷將承包的工程轉包或違法分包的;
⑸違反國家工程轉包或違法分包的;
⑹惡意拖欠分包企業工程款或者勞務人員工資的;
⑺隱瞞或謊報、拖延報告工程質量安全事故,破壞事故現場、阻礙對事故調查的;
⑻按照國家法律、法規和標準規定需要持證上崗的現場管理人員和技術工種作業人員未取得證書上崗的;
⑼未依法履行工程質量保修義務或拖延履行保修義務的;
⑽偽造、變造、倒賣、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轉讓建筑業企業資質證書的;
⑾發生過較大以上質量安全事故或者發生過兩起以上一般質量安全事故的;
⑿其他違反法律、法規的行為。
|
|||
免責聲明:本站信息均為第三方注冊用戶直接發布,不保證財務數據及其他信息與最后審計結果的一致性如與原來資料不符或涉及侵權等事宜,請及時與網站編輯部聯系(86798730)我們將及時處理!謝謝合作! ?重慶紅人教育咨詢服務有限公司版權所有 網站備案號:渝ICP備15005271號-5 |
在線咨詢
工作日:9:00-17:00( 客服咨詢 )
( 客服咨詢 )
電話咨詢
( 轉讓咨詢 )
13500331664( 收購咨詢 )
13389609212( 資質服務 )
18702392006公眾號